根據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管理規定(試行)的通知》(閩建建〔2011〕9號)、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選辦法》(閩建建〔2011〕10號)等有關(guān)規定,經(jīng)南平市建設主管部門(mén)考評、推薦,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評審委員會(huì )評審,在項目部全體人員的共同努力下,“武夷山市興田鎮興田集中重建工程”、“南平市城市規劃展示館、武夷新區青少年活動(dòng)中心(一期工程)”建筑工地獲2011年度“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標準化示范工地”稱(chēng)號提名。
(南平分公司)